玻璃鋼錨桿技術參數及扭矩規定大于等于40Nm
玻璃鋼錨桿主要檢測的力學性能包含:抗拉強度、抗剪強度、尾部連接部位及螺紋承載力、扭矩。具體測試方法及標準如下:
1、抗拉強度的檢測:將玻璃鋼錨桿桿體去掉錨頭和錨尾,桿體中間段截取合適長度的一段,在材料試驗機上進行抗拉強度測定,測試機顯示的抗拉系數即為玻璃鋼錨桿的抗拉強度,單位是MPa,國內玻璃鋼錨桿抗拉強度標準不的低于300MPa;
2、抗剪強度檢測:將玻璃纖維增強塑料桿體截成合適長度的試件,將試件放入剪切專用夾具中,在材料試驗機進行剪切試驗。單位是MPa,根據國家MT/T1061-2008標準玻璃鋼錨桿抗剪強度≥75Mpa;
3、尾部連接部位及螺紋承載力檢測:從玻璃纖維增強塑料桿體尾部截取桿體試件 (含連接部位和尾部螺紋)合適長度一段,將前端用膠粘劑粘接于與之匹配的鋼管內,使粘接強度大于尾部連接部位及螺紋承載力,另一端裝上配套螺母,在材料試驗機上進行試驗。單位是KN,根據國家MT/T1061-2008標準螺紋承載力φ16錨桿在50KN以上,φ18錨桿在60KN以上,φ20錨桿在70KN以上,φ22錨桿在80KN以上,φ24以上錨桿在90KN以上;
4、錨固力檢測:桿體在錨固長度380mm±50mm的條件下,其錨固力φ16錨桿在50KN以上,φ18錨桿在60KN以上,φ20錨桿在70KN以上,φ22錨桿在80KN以上,φ24以上錨桿在90KN以上
5、扭矩檢測:將玻璃鋼錨桿桿體去掉錨頭和錨尾,桿體中間段截取合適長度的一段,將桿體夾緊,使其不能轉動,在扭矩檢測機上進行抗扭強度測定,扭矩的單位是NM,根據國家MT/T1061-2008標準螺紋承載力在40KN以上;
6、外觀檢測:桿體外觀應質地均勻,無毛刺,無氣泡,無裂紋及其他影響強度的缺陷
7、扭矩規定:桿體力學扭矩應大于等于40Nm
8、托盤承載力:大于等于90KN
9、抗靜電:電阻值不大于3 X 10的8次Ω
10、阻燃性能:6根有焰燃燒不超過30s,1根有焰燃燒不超過15s;6根無焰燃燒不超過120s,1根無焰燃燒不超過60s
11、其他參數:桿體直徑偏差±1mm,桿體長度偏差±10mm,桿體不直度≤3mm,螺紋尾部長度≥100mm
一、錨桿扭力矩值的規定
依據《煤巷錨桿支護理論與成套技術》理論及山西誠鑫達張付隆教授的近期研究成果,參照公司原有錨桿扭力矩值的規定,并在廣泛征求各礦意見的基礎上,現將錨桿扭力矩值規定如下:
二、相關要求
(一)表中扭力矩規定值為要求支護質量的數值,各礦可根據礦內實際情況對錨桿扭力矩值做適當調整,但不得低于此表規定的數值。
(二)自此規定下發后,各礦自查中嚴格按照此標準執行,各業務部門在檢查中將按照上述規定值對各礦的錨桿扭力矩進行檢查。
(三)公司所屬礦井將相匹配的檢測工具(扭矩扳手)配備齊全。
(四)施工過程中要求增加“錨桿托盤必須緊貼巷道表面圍巖”的要求,錨桿安裝角度正確,傾斜度不能過大。
(五)各礦井掘進隊要加強錨桿機檢修工作,保證錨桿機鉆箱部件及相關閥組完好、可靠,運行正常。
(六)規范錨桿機司機操作流程,養成正確的操作習慣,盡量做到開啟自動閥進行攪拌、開啟手動閥進行緊固錨桿。
(七)各單位必須立即組織技術人員、現場操作人員對本規定的內容進行學習,及時修改作業規程及相關規定。
(八)各錨桿供應單位要嚴格按照技術標準提供質量合格的錨桿,保證錨桿的質量;物資供應中心要嚴把錨桿的質量關,避免不合格的錨桿的供應。
煤礦用錨桿支護材料應符合以下規定:
1、樹脂錨固劑:樹脂錨固劑生產廠家應提供質量合格、穩定的產品,錨固劑中固化劑的顏色必須符合行業標準中的規定,對錨固劑的性能、特征、外形尺寸、攪拌時間、初凝時間及正確的使用方法均在產品說明書中說明。使用樹脂錨固劑的井口內不得同時混用不同生產廠家的錨固劑。變更供應廠家或應用新型錨固劑前必須經本單位掘進副總工程師批準,并針對變更后的錨固劑性能采取相應措施。
2、錨桿(包括桁架拉桿等):金屬桿體抗拉屈服強度不小于320MPa,抗拉極限強度不小于500MPa,延伸率不低于16%。錨桿桿體尾部螺紋必須采用滾絲工藝加工,尾部螺紋長度為90±5㎜。同一時期內各礦井不得混用不同廠家的同一規格的錨桿地質調查,并設點對錨桿支護與圍巖變形狀況進行監測,收集巷道圍巖變形、錨桿支護穩定狀況基礎資料,對初始設計進行補充、修改、完善。
第11條 頂板支護:頂板必須采用左旋無縱筋螺紋鋼等強錨桿進行支護。Ⅰ~Ⅱ類圍巖頂板宜采用端頭錨固,Ⅲ~Ⅴ類圍巖頂板宜采用加長錨固。頂板錨桿試驗抗拔力不小于錨桿理論極限載荷的50%(一般對左旋無縱筋螺紋鋼錨桿而言,Φ18㎜錨桿試驗抗拔力不小于60kN,Φ20㎜錨桿試驗抗拔力不小于80kN,Φ22㎜錨桿試驗抗拔力不小于100kN);緊靠巷道兩幫的頂錨桿宜向煤幫傾斜,其傾斜角度與錨桿長度應在作業規程或措施中明確規定,其它頂錨桿應盡可能與巖層層面垂直,頂錨桿不得沿巖層層面布置。
第12條 巷幫支護:Ⅰ~Ⅴ類圍巖巷道巷幫必須支護。除工作面切眼、服務年限小于2個月的煤層巷道、-800以上小湖系未采動側煤層巷道可以使用木錨桿、玻璃鋼錨桿、圓鋼錨桿等護幫錨桿外,其余煤層巷道巷幫必須使用左旋無縱筋螺紋鋼等強錨桿。木錨桿試驗抗拔力不小于10kN;玻璃鋼錨桿的試驗抗拔力不小于30kN;圓鋼錨桿的試驗抗拔力不小40kN;左旋無縱筋等強錨桿的試驗抗拔力不小于60kN。回采巷道靠工作面一側巷幫宜優先采用可切割或易拆卸的錨桿。